手术室净高要求-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39-2014
5.7 手术部用房5.7.6 手术室内基本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3 净高宜为2.70m~3.00m;
6 不应有明露管线;
7 吊顶及吊挂件应采取固定措施,吊顶上不应开设人孔;
8 手术室内不应设地漏。
条文说明:
5.7 手术部用房
5.7.6 为避免污染,手术室内不能设置地漏,为清扫方便其地漏可以设置在污染走廊内。
手术室吊顶上有人孔,不利于维持手术室的清洁无菌,所以检修人孔应设在手术室外,如走廊上。
表2 手术部洁污分区
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1039-20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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